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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发出通知 认真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时间:2011年12月01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陈旭霞 季军)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泰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年度法制宣传工作部署,着重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为全市实现“三个共创、六个争先”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宣传重点: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泰兴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的宣传教育。

  期间,市委宣传部及市法宣办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有关活动。11月25日上午,走进《行风热线》宣传全市“六五”普法规划。12月4日上午,在张桥镇西桥村启动百场“法制文艺”下基层的首场演出,组织“五五”普法成果展,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发放法制宣传书籍等活动。12月4日晚上,泰兴电视台播放《和谐泰兴、与法同行》法制文艺节目。组织、协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五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地、各部门开展“12·4”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的消息。12月底,印制、发放法制台历、日历等以案释法类法制宣传资料。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开辟专版、专栏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开办法制讲座、发放普法资料、巡演法治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新闻媒体、文化团体等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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