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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矛调中心成功化解一起信访陈案

时间:2011年09月13日来源:今日泰兴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小波 炬生 宏锋)日前,张桥镇汤庄村会议室上演了一幕温情剧:汤庄村信访当事人何某与村组干部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使一起因征地补偿金分配和剩余土地调整问题缠访3年的信访陈案得以彻底化解。

  3年前,汤庄村村组部分土地被征用,村组按在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征用土地补偿金和作剩余土地再调整。村民何某在1994年土地二轮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4人,同时拥有4人的责任田,其间儿子、女儿进城打工,户口迁入市区。因此,村组仅发放了何某夫妻二人的土地补偿金。

  村组认为,何某的子女户口不在本村,加之2003年11月份何某所在的村民小组重新分田时何家只确认了二人。为此,何某要求按1994年的家庭人口和承包面积,参与2003年后的征地补偿金分配和剩余土地的再调整。双方各持己见,互不让劲。

  自2009年初,何某开始到镇和市有关部门上访,其诉求未得到解决。今年8月,何某请求市矛调中心帮助调解。市矛调中心通过走访调查、分析引导、协调调解的工作方法,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意见,何某当场表示从此停诉息访,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记者感言】一起小小的社会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激化成为缠访事件,甚至成为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面对大量存在的社会矛盾纠纷,市、镇矛调中心认真履职,及时调解,成为化解乡村纠纷的桥梁,起到了“社会和谐润滑剂”的作用。

  实践表明,用调解的方法可以有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赢得平安。处理部分乡镇陈积数年的矛盾纠纷、上访缠访事件,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调处好一起,就会减少一分民忧,促进一方和谐。走调解之路,既可以解决民生实际问题,又可以促进民风好转、观念更新,社会稳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智慧付出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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