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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时间:2013年08月20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记者 耿凤 特约记者 陆裕顺)8月16日上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市民关心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加强犬类管理

  张先生:越来越多的家庭将饲养犬类当作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犬伤人、咬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你们如何加强犬类管理?

  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公安机关也承担了相应的管理任务。对未经免疫并领取《犬类免疫证》的犬将视为野犬,县以上城市的野犬,由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捕杀;农村地区的野犬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捕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对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今后,公安部门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涉犬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同时,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时到兽医部门进行犬类免疫,实行圈养或拴养,文明饲养。

打防“黄牛”办牌办证

  叶先生:少数市民打着服务的牌子,充当办牌办证的“黄牛”,你们是怎样打防的?

  市公安局:为净化车管所服务环境,我们采取了六项措施打防“黄牛”:一是在交巡警大队门口、车管所办证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方提示牌,提醒办事群众将手续交于民警,谨防上当受骗。二是公示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和咨询电话。三是在每个业务窗口制作业务范围公示牌,让群众了解窗口职能。四是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监督台,公布民警、职工的照片、警(工)号,投诉电话等,让群众鉴别警务工作人员和非警务工作人员,同时,对民警、职工的窗口行为、服务态度进行监督。五是设置一号窗口专门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指导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六是所有车管业务坚持车主本人办理的原则,窗口拒绝受理“黄牛”业务。

降低生活噪声

  季先生:我刚入住一个新的小区,经常听到各种噪声,包括建筑生产噪声、装璜噪声等,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休息秩序,对于噪声污染,公安机关可不可以查处?

  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的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第一次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今年以来,我局已查处此类案件296起。今后,公安机关将加强与环保、城管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强化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提高文明生活意识,降低生活噪声,共同创造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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