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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推动保险业服务质量提升

时间:2014年09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通讯员 唐胜)近年来,泰兴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差评不断,不利于矛盾的化解。经走访调查发现,引发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公司定损不及时或定损后结果不及时告知,被保险人对所能获得的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金额无正确的认识,致其赔偿给他人的金额远远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二是保险公司普遍不将理赔款直接支付给当事人,而是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致当事人为拿到理赔款保险公司、法院两头跑,容易让当事人抱怨保险公司收钱积极付款难。

  在了解了问题的症结后,该院将近年来该类型案件进行细致梳理,向涉诉案件数较多的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及时定损,建立健全定损时限限制,及时将定损结果告知被保险人;二是庭审结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向被保险人索要银行账号信息,对被保险人自己持有银行卡的,将理赔款直接汇至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减少被保险人负担。

  收到司法建议后,各家保险公司纷纷表示感谢,认为该司法建议切实指出了理赔方面存在的问题,他们将积极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加强管理,改善社会大众对保险公司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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