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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治理接送学生车辆隐患

时间:2011年11月24日来源:今日泰兴 作者:admin 点击:
 

  (通讯员 顾根荣 黄新丽)本月16日,甘肃正宁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与一辆大翻斗运煤货车相撞事故,造成21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该校车严重超员、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再整治专项治理行动。

  层层立下“军令状”

  为强化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大队长王扣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实行压力传递。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班子,把源头监管、路面管控、隐患治理等各个工作环节和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责任民警,签订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责任状,切实解决接送学生的车辆严重超员、驾驶人资质不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私自改装、“黑校车”、非客车接送学生等问题,以及校园周边道路秩序乱、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交通设施缺失等问题。

  排查隐患“人车线”

  大队要求各中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要求,对照《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集中开展“三查”活动。一查车辆:要自行组织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行标准,按时参加定期检验,投保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险。二查驾驶人:要集中开展一次驾驶资格审查,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必须达3年以上,近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三查线路:要落实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行驶线路进行一次现场勘察,对排查出的险桥、险路等道路隐患要书面向乡镇政府报告,提请政府落实整改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驾驶人,一律停运整改;存在隐患的道路未整改前,要责令车辆绕道行驶。

  宣传教育再深入

  为形成对接送学生车辆严管严控声势,大队在前期开展“护学行动”、“三超一疲劳”整治宣传的基础上,以“交通文明行动”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再次开展新一轮宣传活动,特别是学生乘坐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常识,教育广大交通参与人拒乘“超员、超载、超速” 车辆和“黑校车”。同时要求各中队要认真开展“两会一课”活动。一是召开情况通报会。在主动向乡镇政府报告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提请政府召开相关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会议,通报甘肃正宁“11.16”校车特大事故及责任追究处理情况,介绍公安交巡警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二是召开车主、驾驶人面对面教育会。要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教育,发放一封公开信。同时,要加强对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教育,教育驾驶人在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环境下,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杜绝麻木侥幸开车,确保万无一失。三是上好交通安全课。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护卫天使”行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居民社区,对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师生不坐超员车、“黑校车”和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责任再落实

  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大队将深入学校全面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检查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检查规定的6本台账是否建立完善,检查值班老师核准发车措施是否执行,对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台账不完善、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等情况,要书面向乡镇政府报告,落实整改措施。

  秩序管控再强

  大队要求加大“护学护校”工作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和上、放学高峰时段的重点值守,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资格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交通设施缺失的,要书面报秩序科,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据了解,大队还将对各中队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及辖区接送学生车辆的车况、装载、驾驶人资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行动迟缓、隐患突出的接送学生车辆问题,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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