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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长万红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时间:2011年06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泰兴市黄桥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万红同志被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万红同志也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一位当选的基层司法所长。

  古镇黄桥,辖区总面积175.95平方公里,人口19.12万人,其中城区面积1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8万人。黄桥镇商贾云集,人员结构复杂,民事纠纷经常发生,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创造安定有序的环境,对黄桥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万红同志自1987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为已任,把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自己的职责,遇到难事、棘手的事,她总是冲在第一线,每年经她调处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均在150件以上,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她用维稳护安、甘于奉献的实践,努力构建着人、家庭、社会共享和谐的新天地。近年来,万红个人多次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表彰:2005年1月,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称号;2004年4月评为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3月被评为江苏省泰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6、2007、2008连续三年受泰兴市人民政府嘉奖;2009年3月荣获泰兴市“十大女杰”称号。2008年10月江苏省医患纠纷调解现场会上,万红介绍了题为《用法的“线”情的“针”调处医患纠纷的几点体会》的调解工作经验,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市司法局 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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