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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治泰兴建设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16年10月14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10月10日,我市召开法治泰兴建设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对法治泰兴建设再部署、再推进,加快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再创一个泰兴创新转型跨越发展黄金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市委书记张育林强调,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兴,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更是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问题导向,着重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基层依法,奋力开创法治泰兴建设新局面。市领导刘志明、徐闻仲、田之本、凌玉富、谢红官、刘建参加。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闻仲全面回顾了近几年法治泰兴建设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张育林表示,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四中全会决策和省市委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法治泰兴建设服务发展有成效,重点工作有特色,司法改革有突破,基层基础有强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张育林指出,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从统筹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充分认识到从经济发展新常态来看,法治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从区域竞争新态势来看,法治是至关重要的软实力;从社会治理新挑战来看,法治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从人民群众新期待来看,法治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践行“五大理念”、实施“六大工程”,再创一个泰兴创新转型跨越发展黄金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张育林强调,推进严格执法重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划清政府权力边界。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推进公正司法重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细化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司法业务管理监督机制。要健全政法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审执分离体制改革等工作;推进全民守法重在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坚持把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基层依法重在夯实基础根基。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全面开展法治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依法打击和处理违法行为。要积极推进基层创新,精心培植一批法治建设品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不断提升法治泰兴建设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张育林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当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逐一提出解决对策和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法治建设工作,力争在省里有位置、泰州争先进。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志明主持会议。他强调,法治泰兴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渐进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相关责任,着眼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建设、全民法治素养提升等重点任务,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指导实施,创新等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行问责制度,为更好地践行“五大理念”、实施“六大工程”,再创一个泰兴创新转型跨越发展黄金期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上,市法制办、司法局、姚王镇、黄桥镇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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