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浏览正文

张鹏:每天做好每一件事

时间:2014年07月13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
 

  他手持法律准绳,心系平民百姓,他坚守良知,坚持公平正义,在基层法庭默默奉献19年,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每天只需做好每一件事。他就是泰兴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长张鹏。

  广陵镇大有村一位拄着双拐的残疾人,2013年初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将肇事者和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泰兴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曲霞法庭法官张鹏审理此案。接手案件后,张鹏主动联系保险公司,经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调解结案。医院在催她交付24000元的欠款,而保险公司的赔付款迟迟没有到位。张鹏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先后多次找到保险公司和医院,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解了这为残疾人的燃眉之急。

  自小在农村长大的张鹏,对乡亲们有着天然的亲近之情,对于弱者,更是多了一份同情之心。那位残疾人的案子结了,可张鹏对这个身残志坚的当事人,总有一份割舍不掉的牵挂,对她的关爱一直在延续,春节期间带着物资慰问,前些天又去回访看望。

  张鹏每年审理的案件都在三四百件,每个工作日平均开2个庭,多时一天开4个庭,中间还穿插调解简易案件。面对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在接待当事人以及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张鹏的言行举止,依然充满着谦和、细致、耐心、真诚。正是这些细微之处,张鹏让太多与他打过交道的当事人和代理人折服。

  对于家庭、家人,张鹏更多的是一份牵挂。妻子下岗,他没有利用手中的职权安排工作;孩子择校,他也没有托关系打过招呼;母亲住院开刀,在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在身边,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

  张鹏扎根农村法庭从事审判工作19年来,在他审执的3000余件各类案件中,无一错案,调撤率平均在60%以上。2007年,他被表彰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编后】忙碌却又快乐,执着而又淡泊。作为一名最基层法庭的法官,张鹏19年来,爱国敬业,为民解难,忠实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岁月无情,人有情,张鹏书写的也许不是色彩斑斓,但却是厚重的人生。

顶一下
()
%
踩一下
()
%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